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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于都没买房的恭喜了!再传四大喜讯,真的要省钱了!

    信息发布者:张卫华
    2019-01-12 21:31:37   转载

    于都房价的问题一直炒得很火很火 

    房子对于我们而言远远不止是一个家的含义

    更是自己在这个城市扎根的希望

    房价太高买不起

    房价低的嫌太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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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巴特,好消息来了!!!

    新闻中心举办记者招待会中

    谈到大家非常关心的住房问题

    给房子定位

    给更多无房家庭带来了希望

    住房: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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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下一步,我国将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、力度不松劲

    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

    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

   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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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其实早在9月28日,国土部就正式宣布了:

    全面启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

    也就是说,国家要拿出城郊或城中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

    统一建造住宅用于住房租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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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简单来说就是:

    国家统一打造房屋租赁市场租用给有需要的人

    向国家“租”房子的好处可多得不得了

    1、让炒房的人“无处可炒”,改善房价“虚高”!

    2、渠道透明化,杜绝黑中介、虚假房源、“押一付三”等霸王条款!

    3、有保障,不用担心随时被房东“撵走”、坐地起价! 

    共有产权住房: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

    除了今后的住房定位之外

    还有一个大家非常关注的事情传来了大消息

    那就是共有产权住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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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区别于以往产权型保障房和政策房满足一定条件后

    可转换为完全商品住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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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市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再上市产权性质进行了收紧

    以“封闭管理、循环使用”为原则

    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“共有产权”性质再上市后也不能变更

    以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


    加强出租管理


    优先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出租

   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

    应在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

    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

    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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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

    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

    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

    严格再上市管理

    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

   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产权证未满5年的

    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

    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

    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(房管局)提交申请

    由代持机构回购

    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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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产权证满5年的

    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

    同等价格条件下,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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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

    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

    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

    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

    新购房人获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仍为“共有产权住房”

    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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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对共有产权住房再上市产权性质进行了收紧

    “封闭管理、循环使用”为原则

    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“共有产权”性质再上市后也不能变更

    真正实现“封闭管理、循环使用”

    以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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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连通诚信系统

    提高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成本

    申请人不如实申报、变更家庭户籍、

    人口、住房、婚姻等状况

    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

    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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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房子未来可以打印了

   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、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

    且拒不按代持机构要求改正的

    可以责令其腾退住房

    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

    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


    在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田头镇田头村

    诞生了一栋特殊的建筑

    特殊在这房子是“打印”出来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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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整栋房子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,共4层

    没有使用一块砖头!

    较传统建筑杜绝了材料浪费、减少工业垃圾、

    省去人工资源、节约建筑成本!

    绝对是省钱又环保的选择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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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很多人要问了:这样的房子安全么?

    娇娇姐告诉你,很安全哦

    3D技术打印的房子、安全性、抗震性...

    都放100个心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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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和一般打印不同

    3D打印机用的材料不是墨水

    而是融化纤维

    打印头逐步逐层打印薄层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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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利用机器一层一层建筑

    逐渐形成一个坚固的立体物

    只想说一句:科技改变生活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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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这样花钱少、耗时短、还环保的建筑模式

    深度君觉得安全又放心

    不知道未来是否可以在于都普及呢?

    在8家银行办房贷


    可委托公积金还贷



    即将推出的这项“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业务”

    针对的是其已与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

    且已实现数据对接的部分商业银行

    职工申请个人房贷的商业银行如未在管理中心合作共享名单内

    暂无法办理提取公积金还款业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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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开办商贷委托提取业务的前提

    商贷银行与管理中心

    已签订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共享合作协议书》

    且商贷银行系统与中心系统数据实现了对接

    ——职工只有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商业银行

    申请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

    才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签订

    《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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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工商银行,中国银行,农业银行,交通银行,江西银行,

    招商银行,中信银行,北京银行的所属营业网点

    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

    均可向管理中心申请签订相关协议

    职工仍需按商贷

    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

    根据相关规定

    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该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

    因此在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

    职工不能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向管理中心

    再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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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过,如果职工申请的是公积金组合贷款

   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

    签订了按年或按月委托提取协议的(对冲还贷协议除外)

    其商业贷款部分也可以签订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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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如果缴存职工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

    且只有商业贷款

    则该职工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

    只要职工向管理中心提交了公积金贷款申请

    该中心就将暂停代办商贷委托按年提取手续

    商贷协议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自动终止

    若公积金贷款申请未通过并撤销的

    商贷协议继续执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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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职工正常还商业房贷后


    才能享受委托业务

    提醒一下,缴存职工签订了商贷委托按年提取协议

    并不意味着其商贷就不需要还款

    这是因为管理中心提取的住房公积金

    并不能直接转款至职工还房贷的商业银行的账户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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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实际上,商贷委托“按年提取”协议能够履行的前提

    是要求职工必须每个月先向商业银行还房贷

    再由管理中心委托中国银行按协议约定委托顺序

    依次转账至各委托人的银行联名卡账户内

    所以职工仍需按商贷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

    随着国家的不断强大

    给我们带来的关于房子福利也越来越多了

    我们离房子还会远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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